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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7] 资讯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6月11日,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相关制度文件培训解读视频会在北京举行。有关专家对近期自然资源部出台的《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服务的通知》《关于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的通知》以及信息化支撑作解读,浙江、宁夏、贵州等省(区)自然资源厅分别介绍了优化压矿审批的经验。
会议指出,要深刻领会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是自然资源部“两统一”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矿政管理的重要基础。随着实践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现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特别是评审备案管理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矿产资源管理实际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显现,如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定位不明确,政府管理与市场管理边界不清,体制不顺,制度建设不完善等。针对这些问题,自然资源部党组高度重视,部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明确了改革方向,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制定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优化、规范管理流程。
会上,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负责人就抓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改革落实提出要求:一是组织好相关培训工作。此次改革涉及到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评审机构、矿山企业、地勘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等,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抓紧做好培训工作,确保准确理解,规范执行;二是协调做好评审备案管理新老制度的衔接;三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部分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部有关司局、事业单位以及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联煤、延长石油等企业的储量管理人员与技术支撑人员 1、7 万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