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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15] 资讯来源:中国证券报
监管权的转移,随之而来的或是监管升级、行业洗牌、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收窄,但统一监管之下,行业也将进一步规范,行业地位也将进一步提升。至于是不是壳值钱了、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无差别了,目前看可能性不大。
5月14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商务部已将制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银保监会),自4月20日起,有关职责由银保监会履行。
在收归银保监会之前,这三个行业的监管情况是怎样的呢?
这要先理一下融资租赁行业的分类,一是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由前银监会审批设立,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由银监会监管。二是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又可分为外资融租租赁公司和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其中,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向商务部门备案,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则由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及其授权机构审批设立,这两类属于一般的工商企业。
中国的保理市场,分为银行保理和商业保理,银行保理由原银监会监管。商业保理由商务部监管。
典当行业在过去的定位较为模糊,主管部门几经更改,2005年,典当行划归商务部、公安部。
而从4月20日起,这种行业多头监管的局面将结束,三大行业统一由银保监会监管。
融资租赁等三行业的监管升级
在业内人士看来,如果三行业划归银保监会管理,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监管的升级。
业内人士表示,按照银保监会的监管逻辑,未来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典当行业的监管会更加严格
过去几大业务归商务部管理,在监管上存在合规性监管指标、风险管理等短板。但随着监管统一纳入银保监会,这一短板会被补齐,这个过程对相关企业来说将会是一个比较痛苦的过程。
具体到监管层面,一方面是合规性管理指标或加强。比如,按照银保监会的规定,金融机构不允许给一些不合规的公司融资。这些公司可能会寻找融资租赁公司合作,但现在统一监管之下,这种“绕道”的做法就行不通了。而比如银行找融资租赁公司做通道的做法,也将在之后难以再进行。
另一方面就是公司的合规内控加强。比如或要求公司有一定的合规负责人,内控层面投放要有严密的审批制度。从风险管理层面,对杠杆率的管理会更加清晰明确。
“目前融资租赁、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的数量很多,收编之后恐怕银保监会和各地银监局会面临比较大的压力,不过估计银保监会负责制定规则,监管还是会归到各地的金融工作局。”有典当行业人员表示。
行业洗牌即将来临
据中国租赁联盟和天津滨海融资租赁研究院统计,截至2017年6月末,全国融资租赁企业(不含单一项目公司、分公司和收购的海外公司)总数为8218家,其中,金融租赁66家,内资租赁224家,外资租赁7928家。融资租赁公司合计注册资金合计29,341亿元。
监管升级之下,这些公司必然迎来行业的洗牌。
业内人士认为,接下来银保监会应该会制定一些规则,进一步规范行业运营。合规性的运营指标将对很多公司影响比较大,一些中小型公司可能面临关门歇业,特别是小型的,开展通道业务的公司。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目前洗牌的深度怎样还不好评估,整体看会利好行业中比较规范的公司。
对于壳价值,业内人士表示不值得关注,在监管升级之下,空壳公司并无意义,甚至可能会很快被注销。未来行业肯定会向着更加规范的角度发展,公司更加规范运营,良性循环之下未来行业地位可能会有提升。
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如何划分
以前,按照业务类别不同,区分为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公司,那么,如今都归入银保监会监管,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会如何划分?金融租赁公司是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以后算不算金融机构?不过,从目前的主流解读看,融资租赁不能算金融机构,两者未来仍存差别。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末,金融租赁公司平均合同余额320.45亿元。而内资租赁公司平均合同余额77.23亿元,外资租赁公司平均合同余额2.21亿元。金融租赁规模明显高于融资租赁公司。不过,金融租赁公司的资本金规模大且监管规定的12.5倍财务杠杆上限也高于内资租赁和外资租赁。
有业内人士表示,在融资租赁划归银保监会之后,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如何划分存在不确定性。“如果融资租赁公司将来算金融机构,意味着目前在交易所发行的ABS不能再发了,但感觉可能性不大。”某基金子公司人士表示。
北京某融资租赁公司人士认为,未来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还是会有区别,但未来两者间的寻租空间会压缩。
实体企业融资渠道再调整
融资租赁、保理、典当往往被认为是银行体系的补充,是服务中小型企业的融资工具,如今纳入银保监会监管,被市场人士解读为是类金融机构的去杠杆。
沪上某基金子公司人士表示,从资本市场层面看,监管权转移到银保监会,可能会影响到融资租赁ABS,但更为关键的是对实体企业的影响。因为目前只是一条监管权转移的通知,至于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多大还需要下一步再做评估。
业内人士表示,有些企业拿不到银行贷款就会找融资租赁、保理、典当行合作,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愿意以相对高的成本获得资金。在监管严格之后,这些中小型企业的压力可能会更大一些。
“银保监会收紧监管口子,类金融机构的层面去杠杆的过程会逐渐体现,关键就是看银保监会动作的快慢和尺度。不过把落后于市场、靠债务维持的企业淘汰出去,其实是凤凰磐涅的过程。”北京某融资租赁公司人士表示。
构性存款竟有“假结构”?据说监管层要动手了
5月14日晚间,一则关于“监管动手结构性存款”的报道激起千层浪!
中国证券报(ID:xhszzb)记者从多位银行资管人士处了解到,由于部分银行将结构性存款通过设置“假结构”变相“高息揽储”,业内预期,假结构性存款在业内已是公开的秘密,关于结构性存款的监管政策或将出台。
某银行相关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公司将开始规范结构性存款的部分业务。
什么是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从定义上来看是指在普通存款的基础上,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将投资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信用、指数及其他金融类或非金融类标的物挂钩的金融产品。
结构性存款属于银行的表内业务,分有保本和不保本两种,利率通常在4%-4.7%之间,中国证券报(ID:xhszzb)记者了解到,银行在上报结构性存款时通常与保本理财一起上报。
结构性存款在国内并不属于新鲜事物,但资管新规出台后,由于银行表外业务受到了限制,结构性存款被视为银行理财产品的替代品之一,因此规模持续上升。
公开的秘密:假结构性存款
“假结构性存款”是指银行为期权组合设置了不可能执行的行权条件,使其一定能够按照较高利率兑付。
“假结构性存款”没有实质性的结构性操作,由于银行只需要支付交易对手方期权费,因此到期日只损失期权费,其余部分并未投向衍生品市场,是刚性兑付的产品。
“通道”又现身
由于衍生品交易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监管部门对其准入要求比较严格。
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
那么,不具有衍生品交易资格的银行又是如何进行交易的呢?
中国证券报了解到,不具备衍生品资格的银行,通常会选择将资金委托给具有这项资质的银行进行:如果A银行不具备该资质,且要发行一款结构性存款产品,那么它会与具有该项资质的B银行签署委托协议,将前端手续费按照本金的一定比例支付给B银行,由B银行进行投资。产品到期日,A银行将后端手续费和期权费支付给B,B将期权投资获得的投资收益返还给A银行,再由A银行与本金一起支付给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