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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06] 资讯来源:NAI500
9月4日下午,中国央行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六部门下发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将虚拟货币首次公开发售(“ICO”)定性为“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同时表示,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加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管理,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
央行公告称,ICO(Initial Coin Offering,虚拟货币首次公开发售)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根据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省市金融办(局)发布的《关于对代币发行融资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99号,对国内60家ICO平台开展清理整顿,其中有6家平台运营主体所在地为北京,分别为ICOGOGO、大红火、链金网、国际币交易网、国交网和币认购。
该消息致使比特币的价格大幅下跌。根据Coindesk市场数据,在央行联合多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前后,比特币的价格下跌逾5%,降至4,376.42美元左右。
中国并非首个对ICO进行监管的国家。此前美国和新加坡的监管机构强调了投资者参与ICO投资时可能面临的洗钱和欺诈风险。但专家警告说,监管机构需要多多了解该领域,以免扼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