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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14] 资讯来源: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5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优先支持算力设施、绿色氢氨醇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绿电直连。
《通知》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的适用范围包括:新建负荷可配套建设新能源电源组成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存量负荷中,单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可拓展为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有绿色电力消费需求的用户(包括有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的企业、重点用能和碳排放企业、有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等)可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工业园区、零碳园区、增量配电网等的全部或部分负荷可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
《通知》共分为五部分。一是给出多用户绿电直连模式的定义和形态,在单用户绿电直连基础上拓展适用范围和应用场景,推动实现工业园区、零碳园区等用能清洁替代。二是明确投资与建设要求,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确定项目新能源规模及投产时序,要求项目通过灵活的投资模式建立主责单位,负责项目内部电力设施的建设和公平运营。三是细化运行管理要求,明确项目及内部主体、公共电网间的安全责任界面,强调项目内部自平衡管理模式,提升项目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能力,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四是交易与价格机制,明确项目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允许内部协调优化运行方式、灵活调整发用电曲线,明确计量结算要求并按就近消纳价格机制缴纳相关费用;同时,探索基于分时计量的绿电溯源机制,与绿证、碳核算等做好衔接。五是做好组织保障,明确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电网企业和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等的工作要求。
新能源就地平衡、就近利用是破解高比例消纳难题的重要举措。去年出台的《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单用户绿电直连”),开创了新能源就近消纳利用新模式,半年来各地在推动政策落地中反映单用户绿电直连仅允许新能源向单个用户直接供应绿电,无法满足多个用户的绿电直连需求。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能源消费模式变革,满足工业园区、零碳园区等用能清洁替代需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在梳理总结各地相关实践基础上,制定了多用户绿电直连文件,从负荷范围、适用场景、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市场交易和价格结算机制以及绿电溯源等方面进行了相关规范与引导,推动消费侧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创新发展的同时,实现更高水平、更大范围的新能源就近消纳利用。
在绿色氢氨醇产业开展绿电直连,不仅在物理和计量层面实现了绿电与制氢的精准绑定,也为未来绿氢进入碳交易市场奠定了基础,更有效降低了用电成本,让绿氢、绿氨产品具备更强市场竞争力。同时,该模式成功解决了风电、光伏出力不稳定的核心难题,确保了化工生产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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