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
上海市杨浦区贵阳路398号 号文通国际广场28楼 |
发布时间:[2026-01-26] 资讯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月26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推动湖南省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持续优化完善公路水路充(换)电设施布局,初步具备符合交通运输装备用能标准的氢气供给能力;到2035年,公路充换电服务能力有效提升,LNG加气站布局建设全面完成,京广、沪昆、许广氢能示范走廊全线贯通。
《实施意见》从协同规划、建设管理、新能源开发利用、交通运输装备替代、燃料供应链保障、产业配套、标准规范支撑和试点示范等多个方面提出实施举措,旨在加快建设交通强省和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保障能源安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工作要求三个章节,重点在公路运输、内河航运、绿色燃料供应等领域推动氢能应用,具体包括建设氢能示范走廊、布局加氢站、推广氢能重卡、发展氢能船舶、构建制储加运多元产业体系等方面,推动湖南省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
《实施意见》涉及氢能的内容如下:
总体要求
到2027年,建立健全跨行业、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配套政策、专项规划、标准规范和技术装备体系逐步健全,应急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初步形成绿色交通能源产业生态。构建重点公路LNG补能体系,持续优化完善公路水路充(换)电设施布局,初步具备符合交通运输装备用能标准的氢气供给能力,满足交通运输装备不断提高的补能需求。
到2035年,交通能源融合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汽车保有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据主导,新能源营运重卡规模化运营,内河运输低碳转型取得突破性进展,交通运输补能体系基本建成。公路充换电服务能力有效提升,LNG加气站布局建设全面完成,京广、沪昆、许广氢能示范走廊全线贯通。
重点任务
全面推进公路能源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支持主配微协同控制、智慧调控、柔性配电、构网型储能、浅层地热能利用、分布式制氢及智能有序充电等新技术应用。持续强化公路沿线补能保障,加快既有充换电设施升级改造,新增设施优先采用大功率充电设施;稳妥布局公路沿线重卡充换电设施,依托稳定运力需求,点、线、面梯次推进;结合“一港两廊多区”的氢能产业,强化顶层设计,协同完善氢气加注站布局。新建和改扩建一批综合能源补给站。
因地制宜推进内河港口航道能源设施布局。逐步推动省内航道充换电设施配套建设,动态完善LNG、氢能、生物柴油等绿色燃料加注网络,保障航运船舶清洁能源供给。完善港口码头岸电设施,鼓励推广应用分布式光伏、风电、水源热泵等能源设施。
强化交通运输能源系统柔性调节能力。加强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配电网建设,持续提升配电网供电可靠性和综合承载能力。探索新能源柔性汇集接入模式、主配微协同控制及多源转化与多能互补等新技术应用,通过合理配置新型储能、柔性制氢、氢能发电等调节能力设施,构建源网荷储微网,增强交通场景供用能系统柔韧性,提升交通领域能源设施稳定运行水平。
加速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全力加快乘用车辆电动化替代,持续推进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邮政快递、城市货运配送、港口、机场等领域应用,推动国四及以下标准营运车辆淘汰更新。衔接氢能规划,打造京广、沪昆、许广3条氢能示范线,推动氢能重卡试点应用,建设零碳货运走廊。到2030年,建设形成多能共存、绿色低碳的公路运输结构。
推动绿色低碳船舶发展。支持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发展,推动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支持省内中短途货运船舶、客船、公务船电动化,鼓励长江航运和江海直达航运等中长途船舶实施LNG、甲醇及其他清洁燃料替代。以洞庭湖、湘江、资江、沅江、澧水等“一湖四水”流域内河物流运输为基础,开展内河集散货船舶电动化示范。到2030年,基本形成成熟的船舶电动化推广模式。
提升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供应能力。支持绿色燃料生产技术装备研发,推动建设一批绿色燃料生产基地,加快提升LNG、生物柴油、绿醇、绿氨、氢能、生物航油等供给能力。支持省内工业副产氢产业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制备高品质氢气,依托交通领域风光新能源开展清洁能源制氢,逐步构建清洁、低碳、经济的多元制氢体系。
完善交通运输绿色燃料储运加注体系。衔接国家氢能、LNG规划,兼顾我省“一港两廊多区”等重点示范规划,综合考虑地区绿色燃料需求,统筹绿色燃料储运体系规划建设。支持高压气态运输、液态运输、固态运输、管道运输和氨醇储存运输等绿色燃料多元储运产业发展。积极推动有条件且应用需求较大的产业园、港口码头、服务区、枢纽等区域建设综合能源补给站、制加氢一体站。规划布局一批“副产氢提纯(电解水制氢)-氢气储运-加氢站加氢-氢能动力系统”示范工程。
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产业补链强链。重点围绕新型动力电池及关键材料、氢燃料电池、电解槽、绿色燃料等领域加快产业布局,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完善原材料供应保障体系。
完善支撑政策保障。配套制定交通设备更新、清洁能源与绿色能源开发利用、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LNG加注站建设管理、绿色燃料制备等相关支持政策。各市州尽快研究制定氢气加注站建设审批程序,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畅通建设审批通道。
加强标准规范支撑。衔接国家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我省标准化技术机构支撑作用,指导、支持我省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清洁能源、微电网、电动重卡、氢能重卡、绿色船舶、车网互动、动力电池、箱式电源、充(换)电站、加氢站等相关标准制定修订。研究出台交通运输绿色燃料“制储用”标准。加快健全交通运输绿色燃料认证体系。
支持试点应用。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开展“启曜”行动和“乘风”行动,鼓励车网互动、高压直挂式充电设施、新能源制氢、虚拟电厂等技术装备及新模式示范应用。依托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公路服务区、“一港两廊多区”氢能示范区、“一湖四水”集散货运输、矿山运输、物流等重点领域,打造一批交通与能源融合发展的重点工程。
工作要求
加大要素支持。支持化工园区外建设灰氢提纯、电解水制氢等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推动氢能供需关系就近匹配,对示范工程中的试点氢能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予以补贴,保障氢能示范项目良性运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标明转载文章的出处,并保留转载文章在原刊载媒体的版权归属,如任何单位及个人认为以上转载的文章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本司联系并提出意见,本司将立即删除或采取其它相关措施。


沪公网安备31011002003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