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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权出让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直2015年度第一批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州直2015年度第一批采矿权挂牌

出让公告

伊州交办(2015)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委托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对下列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编号

项目名称及编号

 

地理位置

拐点坐标西安1980坐标系

(直角坐标)

面积(平方公里)(Km2)

矿种

出让

年限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1

新疆昭苏县阿合牙孜1号玉石矿

喀夏加尔乡

  4725750,27522320;

  4725750,27523120;

  4725000,27523120;

  4725000,27522320;

0.6

玉石矿

3

221.95

1

250

2

新疆昭苏县阿合牙孜2号玉石矿

察汗乌苏乡

 4714135.96,27485515.45;

 4714134.03,27486473.48;

 4713054.04,27486471.38;

 4713055.97,27485513.20;

1.035

玉石矿

3

147.87

1

250

 

注:(一)最终成交的采矿权拐点坐标以伊犁州国土资源局审核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确定的拐点坐标为准。

(二)采矿权出让价款不含向相关部门缴纳的规费及评估费。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竞买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行政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二)银行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的资金证明;

(三)在五年内没有竞买违约的行为。

三、竞买申请与受理

(一)由伊犁州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的竞买申请,只接受竞买申请人在伊犁州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现场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申请。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申请人可于2015101日至20151020日,到伊犁州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索购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

(三) 竞买申请人在公告规定的报名申请期限内持竞买申请书、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的 授权委托人,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原件)等材料到伊犁州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 续。

(四)竞买保证金可以支票、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5102017:00时(北京时间)。

(五)经审查,申请人符合报名要求的,伊犁州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后,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四、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

(一)公告时间:2015101日至20151020日。

(二)报名申请时间:201510110:00时至2015

102019:00时(北京时间)止。

(三)报名地点:伊犁州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四)挂牌竞价时间:2015102110:00时至2015

11319:00时(北京时间)止。

(五)挂牌和报价地点:伊犁州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六)报价只接受竞买人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七)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内报价相同的,则以确认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

在挂牌竞价期限截止前30分钟,仍有2名以上(含2名)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则转入现场竞价,即通过现场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八)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挂牌人当场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按有关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

五、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

(二)竞得人因矿山工作的实际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场时,须按有关规定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次出让的矿种,属于不办理探矿权直接出让采矿权类矿产,出让区地质工作程度低,开采风险较大,竞得人应自愿承担该风险。

六、其他

(一)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二)竞得人领取《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后,必须按《采矿权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采矿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采矿权成交价款,逾期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人支付的保证金,如竞买成功者保证金可抵顶采矿权价款,竞买未成功者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四)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事宜可登录

伊犁州国土资源局门户网:http://www.ylgt.gov.cn/ 

主管部门:  伊犁州哈萨克自治州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  伊宁市阿合买提江街五巷105号

联系电话:  0999-8143280  0999-8166915

联系人:      兰凌云        张李红  

开户单位: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中国银行阿合买提江街分理处

帐    号:  107606332906

 

 

伊犁州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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