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国土资源局采矿权挂牌、拍卖出让公告
喀市国土矿挂字[2014]第8号
为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 喀什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采矿权并委托喀什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编号 |
项目名称 |
主矿种 |
面积 (km2)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增加幅度(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矿区范围及拐点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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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CK2014- 44 |
喀什市国土资源局拟出让新疆水利厅喀什噶尔河流域管理处建筑用砂矿 |
建筑用砂 |
0.025 |
0.77 |
0.5 |
0.77 |
(西安80坐标系)矿区拐点坐标、开采深度、开采标高及开采年限等详见采矿权挂牌出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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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竞买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注册并具有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的单位;
2、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在5年内没有竞买违法行为。
三、竞买申请与受理
(一)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的竞买申请与受理由喀什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只接受竞买申请人现场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申请。
(二)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申请人可于2014年6月25日至2014年7月14日到喀什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购买挂牌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500元/份)。
(三) 竞买申请人需持竞买申请书、承诺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需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原件)、项目立项文件等材料到新疆双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办理报名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经审查,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报名要求的,确认其竞买资格后,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四、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
(一)公告时间:2014年6月25日至2014年7月14日 。
(二)报名时间:2014年6月25日至2014年7月14日19时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办理。
(三)报名地点:喀什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喀什市人民东路336号建设大厦3层)。
(四)挂牌竞价时间:2014年7月15日至2014年7月24日(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下午19:30时(北京时间)。
(五)报价只接受竞买人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六)揭牌成交签字仪式时间2014年7月25日上午10:00时至19:30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地点:喀什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如挂牌前只有一个意向者参加竞买,并报价不低于公开出让起始价,方可揭牌;有两个意向者参加竞买,采取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买;有三个意向者参加竞买,直接转入拍卖程序。
五、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发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
(二)竞得人因开采矿产资源工作的实际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场及水资源时,须按有关规定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全部为商业性矿产开发,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 本次出让的矿种,属于不办理探矿权直接出让采矿权类矿产,出让区地质工作程度低,开采风险较大,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普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和实际情况有可能不相符合,竟得人应自愿承担该风险。
六、本次采矿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七、本次采矿权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于2014年7月13日前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出让矿山现场踏勘
本次出让采矿权不组织共同现场踏勘,竞买人需到矿区现场踏勘的,与相关县(市)国土资源局联系自行安排前往,费用自理。
九、联系方式:
查询网址:http://www.xjks.gov.cn (喀什市人民政府网:喀什市国土资源局)及喀什日报。
联系地址:喀什市人民东路336号(建设大厦3层)
联 系 人:张旭、 阿迪力江、 白晶。
咨询电话:0998-2572060、2572081、15894001666、13999093322.
承 办 方:喀什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