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上海联合矿权交易所!!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ENGLISH

公司
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贵阳路398号

号文通国际广场28楼

矿权出让
四川省宣汉县大成钾盐勘查探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ZRZYBKYQCR〔2023〕5号)

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然资源部组织四川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施四川省宣汉县大成钾盐勘查探矿权拍卖出让。

一、出让探矿权基本信息

1.出让区块名称:四川省宣汉县大成钾盐勘查

2.勘查矿种:钾盐

3.首次出让期限:5

面积:35.496平方千米, 起始价:444万元, 出让收益率:2.8%
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经度 纬度
1 107.3345 31.2845
2 107.3645 31.2845
3 107.3645 31.2815
4 107.3715 31.2815
5 107.3715 31.2630
6 107.3645 31.2630
7 107.3645 31.2600
8 107.3545 31.2600
9 107.3545 31.2530
10 107.3245 31.2530
11 107.3245 31.2730
12 107.3345 31.2730
13 0 0
 

 

二、出让人和交易平台基本信息

1.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2.交易平台:四川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楼

电 话:028-86941032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1.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2.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出让公告、提交报名文件和资格审查

(一)出让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04日2023年09月04日止。     

(二)提交报名文件

1.报名时间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上午09时至2023年09月04日下午17时止。

2.报名方式

(1)意向竞买人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即: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jy.sc.gov.cn/)点击进入交易信息栏目矿业权板块即可查阅出让公告。 (2)意向竞买人持出让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到四川省交易中心702室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报名材料: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原件);(4)竞买承诺书(原件);(5)法律法规及拍卖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6)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2.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截止时间:保证金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 (2)金额:四川宣汉县大成钾盐勘查探矿权保证金人民币肆佰万元整(¥4,000000.00);(3)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成都春熙路步行街支行银行账号:4402208029100615386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1017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8-86935980(4)意向竞买人缴纳保证金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5)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竞得人在缴纳完成出让收益(金额部分)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主动放弃报名或竞买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保证金于竞买资格审查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出让项目发生中止或终止的,相关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

4.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竞买申请人除提交纸质材料外,同时须提交清晰的纸质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光盘或U盘加载)。

(三)资格审查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经形式性资格审查后,符合申请条件的竞买人,须签订《竞买承诺书》,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及《参加拍卖会通知书》后,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五、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

拍卖

(二)拍卖时间地点

1.拍卖时间:2023年09月05日

 

2.地点:四川省交易中心707第四开标室(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楼)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拍卖采用无底价增价方式竞拍,价高者得。 2.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主持人有权视各宗探矿权拍卖应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竞买人应价时可按增价幅度举牌应价,也可超过增价幅度举牌喊价,但不得低于主持人宣布的增价幅度应价。

(四)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当场与四川省交易中心就所竞得的探矿权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一式捌份,自然资源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各一份,四川省交易中心、竞得人各三份。

(五)成交结果公示

拍卖结果将于《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事宜。

七、探矿权出让收益缴纳

《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探矿权竞得人一次性缴纳本次拍卖确定的出让收益(金额部分);开采时,每年按照上年度销售收入的2.8%缴纳采矿阶段出让收益(收益率部分)(矿业权出让收益=矿业权出让收益率(2.8%)×矿产品年度销售收入)。

八、探矿权登记办理

竞得人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到自然资源部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探矿权登记。

九、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先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3.出让探矿权范围与油气矿业权存在重叠。竞得人需在办理探矿权登记时提交与油气矿业权人签订的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以及不影响油气探矿权人权益承诺。 4.出让探矿权范围内存在多条输变电线路及多台配电变压器、已建在建公路,竞得人在勘查过程中不得破坏各线路及配电变压器、已建在建公路安全。 5.拟出让探矿权范围涉及国家公益林和林地,竞得人在勘查过程中应尽量避让上述林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鉴于勘查范围内涉及林地和森林面积大,涉及公益林面积大,竞得人在探矿过程中应采用对林地和森林破坏小的探矿方式,合理和集约利用林地,尽可能减少对林木的采伐。按照《森林法》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有关规定,勘查成果达到大中型矿山,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其他工矿项目,可以使用Ⅲ级及以下保护林地。确需占用林地,应按规定办理占用林地手续。 6.拟出让探矿权范围内存在水库、水渠等水利基础设施,竞得人在勘查过程中需做好保护工作,不得破坏水利基础设施。 7.探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为5年,按规定进行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5年。探矿权申请延续登记时应按相关规定扣减面积。 竞得人缩小勘查范围的,应向自然资源部申请探矿权变更登记,探矿权的范围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范围为准。改变勘查工作对象的,应符合变更矿种有关规定,探矿权的勘查矿种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矿种为准,且应在采矿权新立时按规定缴纳新增矿种采矿权出让收益。 竞得人在探矿权有效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 8.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及后续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9.竞得人在领取勘查许可证3个月内,需向自然资源部提交勘查实施方案备案,按勘查实施方案组织施工。 10.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11.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十、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028-87036220(四川省自然资源厅);028-86941032(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四川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大厅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2.本次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3.本次出让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报名。 4.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6941032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10-66558272;028-87036217


 

本公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四川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四川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08月04日   


上一条: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三支... 】 【[ Back ]下一条:新疆巴里坤县岔哈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