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康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康县望关镇元旺沟建筑用石料石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康县望关镇
面积:0.325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
1 | 3709269.45 | 35530301.78 |
2 | 3709136.83 | 35530711.28 |
3 | 3708849.55 | 35530835.99 |
4 | 3708720.53 | 35530960.28 |
5 | 3708591.09 | 35530960.26 |
6 | 3708589.00 | 35530302.07 |
* | 1222 | 1684 |
资源储量:1246.99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1222米至 1684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已编制矿发利用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已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
拟出让年限:16.5年
起始价:1200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凡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应当具有砂石料开采、加工、销售等相关经营内容。2、有符合规定的采矿作业方式和作业工具。 3、申请人无违法开采记录,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具备开发该矿产资源的必要条件,并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5、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1月05日
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有意竞买者请于2021年9月14日起到康县自然资源局、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领取《甘肃省康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09月14日—2021年10月21日
申请报名方式:有意竞买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康县自然资源局咨询,自行现场踏勘。于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0月21日(工作日)持《康县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康县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资格确认表》、《康县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承诺书》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向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竞买申请,领取挂牌出让文件。经康县自然资源局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申请人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活动。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竞买人于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21日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办理竞买手续。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按照挂牌交易规则执行
八、风险提示
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需慎重决策。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按照《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矿业权交易规则、合同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招标成交的,矿业权交易平台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拍卖、挂牌成交的,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本公告在康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