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让项目名称: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古达乡坡头上饰面石材矿采矿权。 2.矿区位置: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古达乡丰都村。3.地理坐标:东经105°00′18″~105°0′32″,北纬27°01′57″~27°02′02″。 4.矿区面积:0.0719km2(以坐标计算为准)。5.开采矿种:饰面用灰岩。6.出让期限:10年。 7.矿山项目设计规模:5万m3/年(可由竞得人在办理采矿登记时依申请确定)。8.资源储量:资源量205万m3(562万吨)。 9.开采标高:+2492m~+2350m。
一、出让人
名称: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古达乡坡头上饰面石材矿
开采矿种:饰面用灰岩
地理位置: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古达乡丰都村
面积:0.0719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
1 | 2991762.290 | 35500323.955 |
2 | 2991671.240 | 35500216.470 |
3 | 2991522.540 | 35500217.800 |
4 | 2991402.190 | 35500398.270 |
5 | 2991579.120 | 35500560.530 |
* | 2492 | 2350 |
资源储量:资源量205万m3(562万吨)。
开采标高: 2492米至 235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以三合一方案及合同为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以三合一方案及合同为准。
拟出让年限:10年
起始价:638.69万元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竞买人应为在毕节市赫章县辖区范围依法登记注册的营利法人(毕节市赫章县辖区范围以外竞买人参与竞拍的,应当先到毕节市赫章县成立独立营利法人,并以新成立的营利法人单位参与矿业权竞拍)。 2.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报名。3.已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采矿权的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1年09月17日—2021年09月30日
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20日8:30时至2021年9月28日16:00前,凭CA数字证书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ggzy.bijie.gov.cn/ggzy)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提交书面竞买申请等。 报名咨询电话:0857-8317252(柴珏)或0857-8315972(周冬梅)。 技术支持电话:0857-8317294(刘玮)。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08月20日—2021年09月28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人可于2021年8月20日8:30时至2021年9月28日16:00前,凭CA数字证书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ggzy.bijie.gov.cn/ggzy)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挂牌出让文件资料、提交书面竞买申请等。 报名咨询电话:0857-8317252(柴珏)或0857-8315972(周冬梅)。 技术支持电话:0857-8317294(刘玮)。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2)竞买人需持有毕节市矿权收购储备中心出具已交竞买保证金的相关证明。 (3)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等其他报名资料(详见出让须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按照出价最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前,有竞买人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现场竞价(限时竞价)申请的,系统将自动转入5分钟制限时竞价(竞价方法:详见出让资料)环节,最终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意向竞买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充分了解采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资源赋存、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及矿区周边条件等相关情况。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到矿区现场踏勘,在提交《采矿权竞买申请书》或交易报名成功后,即视为对采矿权出让公告相关内容无异议,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矿产资源开采有着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1.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对采矿权造成不利影响;2.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勘查资料存在瑕疵; 3.不可抗力的影响。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采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公告期间可以书面形式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逾期未提交书面反映材料的,视为无异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交易,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本公告在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