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第一批采矿权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阿克苏地区自然资源局
场所:水韵路25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温宿县拱拜孜粘土集中开采权9区砖瓦用页岩矿
开采矿种:砖瓦用页岩
地理位置:温宿县拱拜孜粘土集中开采区
面积:0.103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
1 |
4592100.21 |
27429228.49 |
2 |
4592184.51 |
27429489.15 |
3 |
4591826.10 |
27429604.19 |
4 |
4591742.66 |
27429343.44 |
* |
+1540 |
+1420 |
资源储量:31.58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1540米至 +142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未开发利用,由竞得人编制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由竞得人编制方案
拟出让年限:3年
起始价:49.62万元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应具备在项目所在地县(市)内依法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11号项目竞买申请人所持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12-17号项目竞买申请人所持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其余项目注册资本金应符合相关规定;上述所有项目均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不低于竞买保证金额度的资金证明。 (二)五年内没有竞买违约的行为和不良记录,并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相关主管部门有其他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 (三)竞买申请人在报名申请期限内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式三份),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原件,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通过资格审核并取得“报名资格审核通知书”的竞买人可获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本次出让采矿权年限根据出让标的项目一览表中出让年限挂牌出让,到期后相关主管部门不予延续并无条件关闭矿山,并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1年03月11日—2021年03月24日
地点: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及阿克苏分公司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克苏市北京路25号地区为民服务中心B座3楼开标区)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新疆矿业网http://www.xjgyky.com;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02月06日—2021年03月10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出让采矿权竞买报价采取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件、口头等报价方式,竞买申请人应全面仔细阅读《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了解矿业权详细情况和要求。本次挂牌活动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如需到矿区现场踏勘,应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竞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本次出让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二)矿产资源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存在不可预见风险,如果因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地区、县(市)及环保、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产业政策的调整不能办理采矿证或开采的,竞得人自担风险。 (三)矿产资源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山林、草原、水、电、道路、环保及地面附着物搬迁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自费解决。 (四)此次公告中受工作程度限制,以挂牌文件中确定的矿种为准,竞买人自担风险。(五)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采矿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六)对于集中开采区设置的矿权,采矿权竞得人在竞得后须自行协调解决道路、隔离带、安全生产等公共区域的纠纷问题。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采矿权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对逾期不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及不按期付清全部采矿权出让收益及佣金的,视为竞得人违约,所签定的《挂牌成交确认书》自行废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转为违约金(保函按规(约)处理),除弥补挂牌代理机构的佣金外,剩余部分上缴至相关财政。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告在阿克苏地区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阿克苏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