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受阿勒泰市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下列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阿勒泰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阿勒泰市文化路八道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阜新街1号2号楼3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多尔根村以南1号建筑用砂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镇多尔根村以南 面积:0.101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资源储量:三类矿山 开采标高: 542米至 537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生产规模6万立方米/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根据相关方案边开采边治理 拟出让年限:3年 起始价:30.77万元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上述项目竞买申请人应具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依法工商注册登记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银行出具不低于竞买保证金额度的资金证明。 (二)五年内没有竞买违约的行为,并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相关主管部门有其他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 (三)竞买申请人在报名申请期限内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式三份);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原件;无不良记录证明等材料办理竞买申请手续并获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竞买人成为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实施开采过程中,要积极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实行“边开采、边恢复”,并自觉接受当地自然资源部门的监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验收不合格,或因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自然资源部门有权关闭矿山并告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1年01月20日—2021年02月02日 地点:阿勒泰市团结南路211号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挂牌代理机构: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阜新街1号2号楼3楼。联系电话:0991-4846078郭女士18690817790 周先生 15276577977 邮箱:953852608@qq.com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2021年01月19日 申请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以挂牌方式公开竞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本次出让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二)矿产资源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存在不可预见风险,如果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环保、应急等产业政策的调整不能办理采矿证的,竞得人自担风险。 (三)矿产资源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山林、草原、土地、水、电、道路、环保及地面附着物搬迁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自费解决。 (四)此次公告中受工作程度限制,以挂牌文件中确定的矿种为准,竞买人自担风险。 (五)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挂牌结果公示期内按照公示内联系方式进行反映。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本公告在阿勒泰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阿勒泰市团结南路211号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阿勒泰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