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巴林右旗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巴林右旗查干诺尔镇查干诺尔嘎查采砂场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委托单位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
- 受托单位
巴林右旗自然资源局
三、出让单位
见附表一
- 报名和挂牌地点:
报名地点:巴林右旗自然资源局406室
挂牌地点:巴林右旗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 公告期限
公告时间:2019年9月5日9时至2019年10月10日15时 报名时间:2019年9月5日9时至2019年10月10日15时
六、挂牌时间
挂牌时间:2019年10月11日9时至2019年10月25日15时
七、竞买人范围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万),经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此次挂牌活动。
八、竞买申请办理
按公告要求,申请人到巴林自然资源局406室办理竞买报名,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支付保证金。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11时止。申请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竞买申请书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他人代理的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前30分钟,竞买人需确认是否参与现场竞价,若参与现场竞价,到进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最高报价人。最高报价人经核实后符合挂牌出让须知要求的,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挂牌交易活动结束。
九、竞买保证金
(一)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9年10月10日11时前从竞买人单位账户转到指定账户(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有效,否则无竞买资格)。
(二)竞买保证金交纳账号: 开户名称:巴林右旗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巴林右旗支行 开户银行帐号:0605024909026410369 开户银行地址:巴林右旗大板镇巴林路中段
十、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缴纳及保证金的退还
(一)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方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7〕24号)执行,一次性缴清全部矿业权出让收益。
(二)竞得人确定后,竞得人与巴林右旗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矿业权出让收益,并在交清全部成交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后的30日内,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
(三)竞得人竞买保证金抵缴部分出让收益。
(四)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在挂牌结束并办理完成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到原报名单位账户,不计利息。
十二、特别提示
(一)竞买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缴纳竞买保证金,然后再办理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后到账的,不能报名参加竞买;
(二)矿业权出让收益须按照规定时间缴纳,如不按期缴纳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及矿业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三)竞买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资料,自行判断并承担风险;
(四)竞买人自行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项目区的现状,踏勘费用自理,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开始日以前向巴林右旗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说明。一经成交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项目区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五)《成交确认书》上签署的竞得人名称须与竞买登记人相符,即为实际竞得人,在办理登记、权属转移手续及相关事宜时,均以实际竞得人为准,不得更改;
(六)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出让资源量开采完毕采矿权不再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