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及《甘肃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泾川县人民政府批准,泾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对以下4处砖瓦用粘土矿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矿区基本情况:
序号 |
矿区 名称 |
矿区 位置 |
矿区 面积 |
矿种 |
出让 年限(年) |
资源量 (万立 方米) |
出让 资源量 (万立 方米) |
开采方式 |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1 |
泾川县党原镇高丰村砖瓦用粘土矿 |
位于泾川县党原镇高丰村,距离泾川县城13公里 |
8628.69 平方米 |
砖瓦用粘土矿 |
3 |
7.63 |
7.48 |
露天开采 |
12.5 |
1或其整数倍 |
12 |
2 |
泾川县高平镇三十里铺村砖瓦用粘土矿 |
位于泾川县高平镇三十里铺村距离泾川县城13公里 |
0.0164 平方千米 |
砖瓦用粘土矿 |
6 |
24.15 |
23.67 |
露天开采 |
31.5 |
1或其整数倍 |
30 |
3 |
泾川县汭丰镇百烟村砖瓦用粘土矿 |
位于泾川县汭丰镇百烟村距离泾川县城15公里 |
0.0074 平方千米 |
砖瓦用粘土矿 |
4 |
13.79 |
13.51 |
露天开采 |
20.5 |
1或其整数倍 |
20 |
4 |
泾川县玉都镇玉都村砖瓦用粘土矿 |
位于泾川县玉都镇玉都村距离泾川县城15公里 |
0.0021 平方千米 |
砖瓦用粘土矿 |
2 |
1.77 |
1.73 |
露天开采 |
3.5 |
1或其整数倍 |
3 |
注: 1.出让矿区详细情况见《泾川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 2.本次挂牌出让范围不包括出让矿区内的土地使用权、地上附着物等。 |
二、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由泾川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出让活动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三、竞买人资格与要求:
1、凡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法人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2、申请竞买人无违法、违规开采记录,在矿业权整治中未被管理单位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具备符合规定的采矿作业工具和采矿作业方式,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4、其他需要具备的条件。
四、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和保证金缴纳
1、竞买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向泾川县自然资源局咨询,并自行现场踏勘出让矿区。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7月19日申请人应自行登陆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lsggzyjy.cn/f),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并下载出让文件。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填写竞买申请材料后,向甘肃正大拍卖有限公司提出竞买申请。
2、经泾川县自然资源局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竞买申请人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9日下午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申请人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活动。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3、竞买人于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19日到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手续,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19年7月20日至2019年8月5日(工作日);
2、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日9:00-11:30; 14:30-17:00;
3、挂牌及报价地点: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泾川县文旅大厦7楼)。
4、挂牌出让会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5日16时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泾川县文旅大厦7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竞买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出让标的,费用自理。
2、竞买人成功竞得后,须按期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一次性缴纳采矿权出让价款,并按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三合一的《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经审查通过后,颁发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3、根据财建[2017]638号文件《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采矿权后,应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按照《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通过建立基金的方式,筹集治理恢复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基金账户,单独反映基金提取情况。并与泾川县自然资源局签订《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责任书》和《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书》,进一步做好矿区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的协调工作,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确保矿区复垦后地质生态环境的有效治理。
4、为防止和解决采矿权人与矿区所在地居民发生土地、道路和矿区环境等矛盾纠纷,申请竞买人应提前赴出让矿区所在地乡(镇)、村了解出让矿区实际情况,及早与出让矿区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就矿区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引起的草山植被补偿、道路通行、生产生活用地、厂房料库、用电用水、安全生产、矿区环境以及矿产资源开发与第三人的利害关系等有关问题和事项进行协调解决,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行达成相关协议,由此引发的全部风险和矛盾纠纷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和解决。
5、本次采矿权出让收益为矿产资源量的价值,不包括采矿权出让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出让后,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
6、申请竞买人在报名前需到泾川县自然资源局申请查阅矿产普查报告,对资源量及矿种品质等数据进行查阅,做到对出让矿权进行充分了解,并对自己竞买出让矿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7、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需慎重决策。
8、采矿权人在生产过程中所需的生产加工场地、道路等涉及的林草地、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按规定自行协调解决并给予补偿,涉及临时占用或永久性占用林草地、土地的需办理审批手续。
9、本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甘肃省泾川县砖瓦用粘土矿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泾川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