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培育和规范采矿权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哈密市伊州区国土资源局委托哈密市土地矿产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对下列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
编号 |
项目名称及地理位置 |
开采主矿种 |
面积(Km2) |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
最低起始价 |
出让 年限 |
|
X |
Y |
||||||
1 |
伊州区沁城砂石矿区V号砂石矿 |
砂石矿 |
0.3 |
1、4721700 .76 31612768.71 2、4721316.82 31613104.58 3、4720820.7 31612725.88 4、4721198.73 31612385.44 |
30万元人民币 |
5 |
|
注:最终成交的采矿范围拐点坐标以与哈密市伊州区国土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中确定的采矿范围拐点坐标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一)在哈密市辖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注册资金或资产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二)在五年内没有竞买违约的行为。
三、咨询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自 2018 年 12月17日起至2018 年12月28日止。
地点:新疆哈密市天山西路6号哈密市土地矿产资源储备交易中心
四、竞买申请及登记
(一)竞买申请人持竞买申请书、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等材料到哈密市土地矿产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二)取得竞买资格的,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项目,如以转帐方式交纳的,须在2018年 12月28日前办理完毕。
五、实地踏勘
竞买人需到实地踏勘的,请自行前往,费用自理。
六、挂牌竞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本次挂牌竞价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 2018年 12月31日9:30时起至 2019 年1月11日 16:30 时止。
地点:哈密市土地矿产资源储备交易中心
七、风险提示
(一)本次出让采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情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时有误差,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二)竞得人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因不可预见风险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八、其它事项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不接受信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
(二)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即通过现场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三)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四)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