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权转让
优派能源(阜康)煤业有限公司12.0235%股权转让
上海联合矿权交易所
项目信息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优派能源(阜康)煤业有限公司12.0235%股权转让 | |||
项目分类 | 矿业公司股权 | |||
国家/地区 | 中国/新疆 | |||
矿种 | ||||
项目信息 | 矿区面积 | |||
储量/品位 | ||||
开采方式 | ||||
配套设施 | ||||
其他 | 转让方名称:平安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2.0235%,持有产股权比例:12.0235%) 标的企业名称:优派能源(阜康)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05万元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697829870C 经营范围 在批准的指定范围内从事矿山建设(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披露事项: 1提示提醒等内容:无 2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无 3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职工安置。 2、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1)原股东以场内方式行权的,应在挂牌期间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2)原股东以场外方式行权的,由转让方在非股东意向受让方最终市场价格产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原股东,征询原股东是否以该最终市场价格行使优先购买权,原股东须在30天内给出书面答复。原股东同意以最终市场价格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在书面答复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逾期未进行书面答复或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报价最高的非股东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 (3)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确定最终市场价格,非股东意向受让方通过转让方资格审核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以密封函的形式对受让价格进行书面报价,每个非股东意向受让方只能填报一个书面报价,一经递交不得更改及撤回; (4)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非股东意向受让方且无其他股东履行场内申请程序的,交易活动终结; (5)如公告期内有原股东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则原股东可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原股东进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转让方不再就是否以最终市场价格行使优先购买权征询未进场的其他股东意见; (6)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规则》执行。 3、依据《平安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所持优派能源(阜康)煤业有限公司12.0235%股权涉及的优派能源(阜康)煤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皖华安评字〔2024〕177号】,提请投资人注意【十二、特别事项说明】中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等。 4、标的企业相关情况详见《平安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所持优派能源(阜康)煤业有限公司12.0235%股权涉及的优派能源(阜康)煤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皖华安评字〔2024〕177号】、《优派能源(阜康)煤业有限公司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皖华安专审字〔2024〕563号】、《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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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程度 | ||||
交易/合作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关键字 | ||||
是否愿意挂牌 | ||||
项目挂牌报价 | 155.833万元 | |||
委托期限 | 2025-05-21至2025-06-18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联系人姓名 | 屈经理 | 网址 | ||
联系电话 | 02180179283 | 传真 |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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