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合矿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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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贵州华能佳源煤业有限公司30.1%股权转让 | |||
项目分类 | 矿业公司股权 | |||
国家/地区 | 中国/贵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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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 矿区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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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转让方名称: 贵州华能焦化制气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名称: 贵州华能佳源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10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520115675439265F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煤矿管理,煤矿开采及煤炭生产、加工、销售(限分支机构凭相关许可证经营)。) 其他披露事项: 一、根据《贵州省六盘水市英武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英武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压覆捷吉煤矿矿区资源量320.70万吨;根据盘州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6月30日关于转发《关于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黔滇界)段扩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的批复》的通知,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黔滇界)段扩容工程建设项目K126 581-K128 400里程段压覆有益煤矿矿区资源量(332 333)2093.6万吨。目前该压覆资源补偿的金额无法确定、也无法合理预计,本次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未包括这一部分可能存在的补偿收益。 二、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列示,贵州华能佳源煤业有限公司涉诉事项44宗,因部分涉诉事项无法合理预计需承担或支付的金额,本次评估未考虑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因贵州华能佳源煤业有限公司的44宗涉诉事项为目前所能查询到的涉诉事项,评估机构无法判断是否还有其他可能存在涉诉、担保等情况产所产生的或有负债。 三、贵州华能佳源煤业有限公司盘州市鸡场坪镇椅棋煤矿(实为挂靠),因该煤矿挂靠导致的或有负债,贵州华能佳源煤业有限公司可能产生负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判定。 四、盘县英武乡捷吉煤矿采矿权评估相关事项,贵州华能佳源煤业有限公司现持有采矿许可证的证载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有效期为2013年6月至2023年6月。本次评估的生产规模依据《开发利用方案》(2023年3月,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确定为60万吨/年。根据《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2020】第11次 总第41次),原则同意保留煤矿可按原矿区范围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对采矿许可证证载规模30万吨/年及以上的保留煤矿,如不能及时办理扩界等手续,且原矿区范围还有剩余资源储量,在按规定处置矿业权出让收益 (价款) 后,可按原矿区范围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因此,本次评估结论成立前提条件为该采矿许可证的生产规模能够顺利变更为60万吨/年,且其采矿许可证能一直顺利合法延续。根据《分期缴纳价款计划通知书》,盘县英武乡捷吉煤矿保有资源储量6102万吨,应缴纳的矿业权价款总额为4881.6万元,分为六期缴纳:第一期缴纳981.6万元(于2013年7月30日前缴纳),第二期缴纳780万元(于2014年7月30日前缴纳),第三期缴纳780万元(于2015年7月30日前缴纳),第四期缴纳780万元(于2016年7月30日前缴纳),第五期缴纳780万元(于2017年7月30日前缴纳),第六期缴纳780万元(于2018年7月30日前缴纳)。同时分期缴纳价款的矿山企业,应缴纳资金占用费及因未按规定限时缴纳价款而应缴纳的滞纳金。根据采矿权人提供的资料,截止评估基准日,采矿权人仅缴纳了第一期981.6万元的矿业权价款,剩余五期3900万元的矿业权价款,以及资金占用费和滞纳金尚未缴纳。本次评估对应缴未缴的3900万元矿业权价款,及预估的资金占用费和滞纳金1,475.94万元,一并计入了负债。其中:资金占用费及滞纳金应由矿政主管部门进行核算,若本次预估的金额与最终确定的金额存在差异时,应据实调整。 五、华能佳源捷吉煤矿其他应收款--盘县公安局挂账80,000,000.00元,华能佳源捷吉煤矿的银行转账记录注明为涉案暂存款,根据管理人员所述,该款为因捷吉煤矿未取得生产许可而进行煤炭开采而缴纳的涉案暂存款。因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合理判断,本次评估暂按账面值列示评估值为80,000,000.00元。该笔应收款项部分无法收回或者全部无法收回,但也存在向原股东进行追偿的可能性。 六、盘县英武乡捷吉煤矿(有限合伙)系贵阳煤气气源厂(华能佳源关联企业)和贵州捷利达贸易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其中贵阳煤气气源厂出资比例为60%,贵州捷利达贸易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40%,企业成立时间为2010年6月10日,在贵州华能佳源煤业有限公司盘县英武乡捷吉煤矿未成立以前(2017年12月),由该企业负责盘县英武乡捷吉煤矿的建设和运营工作,本次资产清查将其作为分支机构纳入资产清查范围并纳入华能佳源汇总会计报表中,但尚未取得贵阳煤气气源厂及贵州捷利达贸易有限公司的确认文件。本次评估在被评估单位申报和审计基础上,将盘县英武乡捷吉煤矿(有限合伙)作为分支机构纳入评估范围。 七、华能佳源捷吉煤矿固定资产中有三辆汽车分别为奔驰车贵BV9207、福田牌-多用途越野货车、欧美佳汽车尚未取得行驶证。 八、盘县有益煤矿采矿权评估相关事项,据《关于贵州省盘县有益煤矿采矿权价款评估(计算)备案证明》(黔国土资矿评备字[2011]181号文),盘县有益煤矿应缴采矿权价款为7970.4万元。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于2014年12月下发了《关于领取盘县有益煤矿(新立)采矿许可证的通知》(黔国土资矿证字[2014]1066号),据其“分期缴纳价款计划通知书”,盘县有益煤矿应缴纳采矿权价款7970.40万元,首期1600.4万元应于2015年1月30日前缴纳;第一至十期均为637.00万元,分别应于2016-2025年各年1月30日前缴纳。根据采矿权人提供的资料,截至评估基准日采矿权人尚未缴纳采矿权价款,也未缴纳资金占用费和滞纳金。本次评估对应缴未缴的7970.40万元矿业权价款,及预估的资金占用费和滞纳金278.37万元,一并计入了负债。其中,资金占用费及滞纳金应由矿政主管部门进行核算,若本次预估的金额与最终确定的金额存在差异时,应据实调整。 九、申报评估范围内宝化炭黑(贵阳)有限公司房产原值755,745.59元、净值724,979.69元,系因贵州华能炭黑有限公司(宝化炭黑(贵阳)有限公司)破产收回的无证房产类金额。实际该金额是宝化炭黑(贵阳)有限公司无证房产类总额评估值6,393,786.67元中11.82%的份额(华能佳源持有债权占参与无证房产类分配债权人的债权总额的份额),该资产无独立处分权,也未能提供产权证。 十、贵州华能焦化制气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发函给贵州天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贵州中杭投资有限公司,贵州捷利达贸易有限公司。贵州天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回函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贵州中杭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8日回函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贵州捷利达贸易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回函未明确表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贵州华能焦化制气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再次发函至贵州捷利达贸易有限公司,截止目前贵州捷利达贸易有限公司未回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贵州华能焦化制气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贵州捷利达贸易有限公司对贵州华能焦化制气有限公司转让贵州华能佳源煤业有限公司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贵州捷利达贸易有限公司应在挂牌期间向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行使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提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交易保证金或未在竞价过程中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十一、如果本次股权转让项目交易成功后,若受让方与其他股东达成股权收购意向的,需积极配合贵州华能焦化制气有限公司协调与其他原股东间的争议问题。 十二、本次股权转让按照现状转让,本次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判定受让风险,做好受让前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 十三、本次股权转让标的的其他情况详见《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采矿权评估报告》等文件备查。提别提请意向受让方关注:《资产评估报告》中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中第六项“重大事项说明”、第七项“涉及的诉讼情况说明”;两个《采矿权报告》中第14项“特别事项说明”。 十四、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采矿权主体信息变更登记备案事宜,由受让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办理。 十五、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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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程度 | ||||
交易/合作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关键字 | ||||
是否愿意挂牌 | ||||
项目挂牌报价 | 23939.210705万元 | |||
委托期限 | 自 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6月15日止 |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贵阳路398号28楼 | 邮编 | ||
联系人姓名 | 屈经理 | 网址 | ||
联系电话 | 02180179283 | 传真 |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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