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合矿权交易所
项目信息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阿拉善盟矿能吕龙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35%股权 | |||
项目分类 | 矿业公司股权 | |||
国家/地区 | 中国/内蒙古 | |||
矿种 | ||||
项目信息 | 矿区面积 | |||
储量/品位 | ||||
开采方式 | ||||
配套设施 | ||||
其他 | 转让方名称 阿拉善盟产业发展和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名称 阿拉善盟矿能吕龙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币种 1000000.00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52921MA0ND7LX19 经营范围 矿产品开发、加工、经营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资料,备查资料仅供参考。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标的公司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 以上相关资料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备查。 2、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共计实缴12.42万。其中,阿拉善盟产业发展和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认缴35万元,实缴4.2万元。王建卫(股东方)认缴31万元,实缴5.58万元, 葛 明德(股东方)认缴29万元,实缴1.74万元,马德(股东方)认缴5万元,实缴0.9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受让方按照《公司法》规定及公司章程约定完成股东实缴义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4、本次股权转让后,如非国有企业受让股权,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转让方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9、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10、本次股权转让不可采用联合受让方式,不得采用信托等委托方式参与竞买、举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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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程度 | ||||
交易/合作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关键字 | ||||
是否愿意挂牌 | ||||
项目挂牌报价 | 980000.00元 | |||
委托期限 | 自 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29日止 |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贵阳路398号28楼 | 邮编 | ||
联系人姓名 | 屈经理 | 网址 | ||
联系电话 | 02180179283 | 传真 |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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