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落实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受木垒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对以下采矿权实施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序号 |
采矿权名称 |
矿区范围坐标 (1980西安坐标系)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 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1 |
木垒县老君庙风区1号建筑用砂矿 |
4929156.238,30590567.492 4928855.526,30591188.134 4928777.232,30591150.200 4929077.944,30590529.558 |
4 |
200 |
50 |
10 |
2 |
木垒县老君庙风区3号建筑用砂矿 |
4957150.359,30610180.625 4956938.956,30610275.820 4956832.698,30610039.850 4957044.101,30609944.655 |
4 |
200 |
50 |
10 |
二、竞买人申请资格及相关要求
1、竞买申请人必须是木垒县境内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银行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的资金证明;竞买申请人必须出具同意自行办理征用草场和打井引水等其他手续的承诺书。
2、申请参加竞买采矿权的,报名时必须提交如下资料:
①竞买申请人持竞买申请书、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人,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必须出具同意自行办理征用草场和打井引水等其他手续的承诺书;
④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⑤竞买保证金收据;
3、在五年内没有竞买违约行为;
三、相关事宜
(一)需进行现场踏勘的,由竞买人自行前往(时间自定,费用自理),出让人和受托出让人不统一组织。
(二)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如需详细了解可到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局索取。挂牌文件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
(三)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挂牌文件,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挂牌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无异议。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向昌吉州政资局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宁边西路支行;账号:107006935440)汇入竞买保证金。
四、风险提示
(1)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矿区内地质工作程度有限,存在资源储量和政策变化风险,开采投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矿区地表涉及有关土地、草场、林地等占用、补偿、批准手续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办理。
五、挂牌报名时间和地点
1.公告时间及报名申请时间:从2016年3月17日10时00分起到2016年3月31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
2.挂牌竞价时间:从2016年4月4日10时30分起到2016年4月15日18时00分止。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