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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权出让
内蒙古克什克腾旗拜仁达坝银多金属矿普查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内国土资字〔2018〕388号、内国土资字〔2018〕641号、内自然资字〔2019〕160号)的批复,受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赤峰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对“内蒙古克什克腾旗拜仁达坝银多金属矿普查”一宗探矿权(项目编号:2020KY002)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一、出让人

名称:赤峰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王府大街交叉路口北方时代设计院C座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克什克腾旗拜仁达坝银多金属矿普查

勘查矿种:银矿    

地理位置:赤峰市克什克腾旗

面积:1.43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117.3233

44.0714

2

117.3502

44.0714

3

117.3502

44.0728

4

117.3233

44.0728

5

0

0

勘查工作程度:无

勘查投入要求:无

拟出让年限:3年    

起始价:120万元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以及符合《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管理办法》规定和持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外商投资企业,且注册资金在600万元人民币(含600万元)以上的单位,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探矿权竞买保证金为300万元人民币。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1年01月22日—2021年02月05日     2021年1月22日8时30分起至2021年2月5日9时00分止。

地点: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有意竞买者可于2020年12月21日8时30分起至2021年1月19日8时30分止登陆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fggzy.cn/epointweb_cf/)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公告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0年12月24日—2021年01月22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有意竞买者可于2020年12月24日8时30分起至2021年1月22日8时30分止登陆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ifeng.gov.cn/epointweb_cf/)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公告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一式四份。 2.1)企业法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四份(验原件留复印件)。2)事业法人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式四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一式四份 (加盖报名单位公章)。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三)报价规则 1.竞买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2.竞买人每次报价增幅为1万元的整数倍,后报价必须高于上一次报价。 3.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竞买人一经报价,表示对挂牌标的物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已经了解和全部接受,所形成的风险自愿全部承担。 4. 探矿权挂牌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四)网上限时竞价 1.挂牌期限截止后,电子交易系统进行4分钟的倒计时,提示竞买人即将进入限时竞价阶段。4分钟后电子交易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电子交易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电子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4分钟。4分钟倒计时截止,电子交易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人。限时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人,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期限内网上报价最高者为最高报价人。 2.最高报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价或限时竞价结束后从电子交易系统上在线打印《网上成交确认书》,并签名、盖章。 八、成交确认 挂牌期限届满,按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的,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且在挂牌期限截止前不再有挂牌和竞价的,挂牌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在挂牌期限截止前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当时挂牌价为起始价进入限时竞价阶段,出价最高且高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三)在挂牌期限内没有报价的竞买人将视为放弃竞买。(四)在挂牌期限内无人竞买的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五)最高报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价或竞价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已签字、盖章的《网上成交确认书》、《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到赤峰市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买申请书,一式四份。2. 1)企业法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四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2)事业法人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式四份(验原件留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一式四份 (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风险提示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十一、其他内容

九、探矿权出让收益的缴纳及保证金退还程序 (一)竞得人确定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探矿权出让收益。(二)竞得人持探矿权出让收益票据办理竞买保证金的退还事宜。 十、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将在此次探矿权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此次探矿权挂牌出让结果在公告发布同一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挂牌结果上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十一、探矿权出让收益与竞买保证金的结算方式及期限(一)挂牌成交的探矿权出让收益不包含该探矿权在办理登记手续时,按法律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 (二)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退还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办理完成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到报名单位账户,不计利息(注意:退款时,只可退还到报名单位账户,不得转退于个人或其他单位账户)。 (三)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可申请将保证金抵作探矿权出让收益。如保证金小于成交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竞得人需将补交部分缴入与保证金同一账户。如保证金大于成交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竞买人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在办理完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后5个工作日退回到竞得人账户中(只可退还到报名单位账户,不得转退于个人或其他单位账户)。 十二、探矿权的取得 (一)竞得人在交清全部成交的探矿权出让收益和其他费用后的30日内,持相关凭证,到赤峰市自然资源局511室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同时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在竞得探矿权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前,必须由赤峰市自然资源局书面征得军事管理机关同意后,方能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办理探矿权登记手续。 (二)竞得人在领取《勘查许可证》或《开采许可证》后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探矿或采矿活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十三、违约及违约责任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即视为竞买人违约,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并取消竞得人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取消确认竞得人资格的相关文件,撤销为竞得人已办理的登记手续。 (一)竞买人提供的资质条件证明文件虚假的。(二)竞买人隐瞒事实,恶意串通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三)竞买人逾期或拒绝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四)竞买人未按本《挂牌出让须知》约定的时间付清挂牌成交矿业权出让收益的。(五)在公示期间有举报且经调查核实属违法违规行为的。 特别说明:由于竞买人的违约行为,导致探矿权未能成交,当此探矿权作为回收项目再次出让时,该违约竞买人不得报名参加对此回收项目的竞买。十四、特别提示 (一)竞买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缴纳竞买保证金,然后再办理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后到账的,不能报名参加竞买。 (二)成交探矿权出让收益须按照规定时间缴纳,如不按期缴纳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及探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三)竞买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资料,自行判断并承担风险。 (四)竞买人须全面阅读挂牌文件,并自行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项目区的现状,踏勘费用自理,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开始日以前向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说明。一经成交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项目区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且能承担矿区范围内地环、地貌破坏的治理责任,并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五)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在现场与赤峰市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在签署法定代表人姓名后,还应写明委托代理人姓名并出示授权委托书。 (六)《成交确认书》上签署的竞得人名称须与竞买申请人相符,即为实际买受人,在办理登记、权属转移手续及相关事宜时,均以实际买受人为准,不得更改。 (七)出让期限届满时,必须完成所有勘查工作,并及时办理探矿登记手续。 十五、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对本《挂牌出让须知》有最终解释权。



 

本公告在赤峰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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