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煤炭资源市场化出让的意见》(内政发〔2018〕22号)文件精神,按照《鄂尔多斯市边角煤炭资源矿业权出让实施方案》要求,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委托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综合管理办公室对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前旗长城矿区一号井田南侧100号区块探矿权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自然资源大厦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鄂尔多斯市煤炭及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湖滨路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前旗长城矿区一号井田南侧100号区块 勘查矿种:煤 地理位置:鄂托克前旗 面积:6.37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勘查工作程度:无 勘查投入要求:无 拟出让年限:3年 起始价:62681.17万元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 2.与边角资源区块周边相邻煤炭主体企业;市、旗所属国有企业或其它竞买人,需与区块周边相邻矿权人协商,达成整合意向协议后方可参与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1年01月25日—2021年02月09日 地点:鄂尔多斯市煤炭及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人可自2020年11月24日前到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ordosggzyjy.org.cn)自行下载挂牌出让文件,查阅相关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0年12月27日—2021年01月24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人申请人可登陆“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ordosggzyjy.org.cn)” 点击“矿权交易”----“出让公告”-----“网上报名”,按照“报名须知”和“操作指南”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竞买人申请人须将以下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网上报名对应栏目内进行资格预审。 (1)竞买申请书;(2)竞买保证书;(3)竞买企业营业执照;(4)竞买企业法人身份证明;(5)资信证明;(6)授权委托书; (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七、确定竞买人的标准和方法 竞买人到鄂尔多斯市煤炭及矿产资源交易中心经现场资格审核有效并缴纳了保证金后,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与鄂尔多斯市煤炭及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0年11月23日16:30时前确认竞买资格,出具《竞买人资格确认书》。 八、风险提示 无 九、公告时间及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无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无 十一、其他内容 八、挂牌时间及地点 1.挂牌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8日16:30时止(10个工作日)。2.挂牌地点:鄂尔多斯市煤炭及矿产资源交易中心九、竞价规则 本次挂牌出让采用出让起始价增价报价方式,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每次。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出让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期限届满,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电子竞价系统确定竞得人。 十、成交确认书挂牌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出让人与竞得人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签订成交确认书。十一、挂牌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24日(10个工作日)公示网站: 1.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ordosggzyjy.org.cn)2.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www.mlr.gov.cn/) 3.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网(http://ordos.nmggtt.gov.cn/)十二、签订出让合同 竞得人在挂牌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与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出让合同。十三、边角煤炭资源出让收益收缴 边角煤炭资源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计划、法定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在出让合同中明确。出让收益缴入登记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具体账户合同中明确。竞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直接抵顶出让收益,在挂牌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将保证金转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政专户。 十四、竞买保证金退还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自动退还,详询0477-8398645。十五、其它事项 1.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资格不得转让。 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边角资源区块范围相关事宜的批复》(内自然资字〔2018〕697号)文件要求,“边角煤炭资源处置与周边煤炭资源主体企业(竞得人)矿区范围不留缝隙,整体出让”,竞得人与出让区块之间存在不能设置探矿权的空白区域,“直接计算资源储量,比照边角区块计算探矿权出让收益,与出让区域的出让收益相加后,进行整体出让”。 3.竞得人所支付的出让收益不包括有关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税。4.对于故意扰乱市场出让活动,取消其边角煤炭资源出让的竞买资格。 5.对以上出让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0年11月23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或鄂尔多斯市煤炭及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6.公告未尽事宜在出让合同中约定。7.本公告解释权归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十六、联系方式1.出让人: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白玉林 联系电话:0477-8581827郝智慧 联系电话:0477-8583236 2.交易场所:鄂尔多斯市煤炭及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伟赞 联系电话:0477-8398681 张美琴 联系电话:0477-8398681 本公告在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鄂尔多斯市煤炭及矿产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