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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炭产能过剩基本面还未根本改变

发布时间:[2021-02-08]    资讯来源:中国矿业报

  “十三五”以来,焦化行业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型升级,通过实施工艺技术升级、装备检验水平升级,服务用户水平升级,推进焦化行业和企业的转型升级取得了实质性成效。

2016-2018年,国家针对、焦、钢行业发布了一系列去产能及环保限产政策,奠定了“以钢定焦、减量置换”的基调。其中,2018年国务院发布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强调加大焦化产能压减力度,各主产区开始集中淘汰焦化过剩产能

不过,由于各方利益纠葛,淘汰焦化过剩产能并未完全达到预期。中国炼焦行业协会表示,焦炭产能过剩的基本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仍处于供过于求的局面,短期内我国焦化产品市场的供需状况仍将在波动调整中运行。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的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焦化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超过5000万吨。同时,一批现代化大型焦炉相继建成投产,技术装备研发及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产业链延伸取得新成效,焦炉煤气综合利用制甲醇联产合成氨、制天然气,煤焦油加工尤其是针状焦等炭材料开发应用获得长足进步,满足了钢、化工、有色等领域的需求,并累计出口焦炭 3700 万吨。

此外,焦化行业积极推进兼并重组,山西、河北、山东、江苏、陕西等焦炭生产大省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大多数企业有序进入煤化工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布局得到优化。同时,焦化装备制造业积极落实“一带一路”倡议,海外市场进一步拓展,炼焦技术装备已出口十几个国家。

为进一步加快焦化行业转型升级,促进焦化行业技术进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和安全环保节能水平,2020年6月,工信部制定发布《焦化行业规范条件》,从工艺与装备、环境保护、能源消耗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质量、社会责任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规范,促进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

2018年12月,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向会员单位发布了《焦化行业诚信自律公约》(下称《公约》),意在促进焦化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规范焦化企业经营行为,维护焦化产品市场秩序,保护焦化行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公约》提出,坚持“没有合同不生产、低于成本不销售、不相互欠款”的行业自律原则,依法、诚信开展经营活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自觉维护焦化行业市场规范有序运行。

科技进步推动焦化产业升级

2018年,中国炼焦行业协会组织召开第二届中国焦化行业科技大会,全面总结并展示了我国焦化行业技术进步与创新业绩。大会评选出的29家技术创新型焦化企业、70项焦化技术创新成果,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我国焦化行业“四新技术”中的一批关键核心工艺装备,实现了从引进、模仿、跟踪向自主创新和研发制造、全部国产化以至超越领先的转变。

据了解,2016-2019年,焦化行业共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获得中国冶科学技术奖16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7项。

我国炼焦工业的研发设计、装备制造、工程建设和高效运行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为建设我国现代化焦化产业提供了坚实的技术装备保障。“十三五”期间,焦化行业认真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两化”融合,实现了企业信息流、物资流、资金流的顺畅可控、信息资源共享,提升了资源优化配置、科学决策、全流程优化再造,生产经营有序、高效、稳定运行的管理水平。

目前,我国焦化行业已形成集“研发设计、装备制造、建设施工、生产管理、检化验手段”等功能完备,拥有先进工艺技术和现代装备的炼焦工业体系。充分发挥焦炉的干馏分质功能和能源转换效率高的优势开发气化焦,进而合成天然气、甲醇等清洁原燃料;生产民用洁净焦替代散煤燃烧污染的应用推广也取得显著成效,为焦化产业结构调整、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和污染物减排开辟了新的途径。

绿色发展节能减排取得新突破

“十三五”期间,焦化行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深入实施高质量发展战略决策部署,紧密结合焦化行业经济发展的实际,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为指引,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取得可喜进步。

几年来,在国家政策法规和产业政策的督导和引领下,焦化企业依法依规设立,行业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产能置换、退出、淘汰政策措施综合兼顾了环境保护、城市功能定位、社会责任、企业诉求等客观因素,行政执法差异化监管措施进一步改进规范,焦化市场体系建设有所改善,竞争趋于理性。

2019年,生态环境部首次发布《炼焦行业化学工业污染物防治可行性技术指南》,针对炼焦化学工业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提出了一系列污染防治技术。

根据要求,焦化行业推广新技术应用和先进管理经验成效显著。焦炉上升管余热、初冷器余热、烟道气余热、循环氨水余热回收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不断成熟完善;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技术研发取得突破并得到广泛应用,有效降低了能耗、物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量。

此外,循环经济发展也成果斐然,焦炉煤气脱硫废液提盐、制酸等高效资源化利用技术,不仅有效解决了废弃物污染问题,而且增加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与此同时,焦化行业还积极开展“焦化示范企业”创建试点工作,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发展体系成效显现。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表示,国家环境重点监控地区焦化生产企业,焦化废水的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备煤、炼焦、焦化产品的贮存转运密闭等设施基本完善,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措施基本建成投运,部分企业已经达到超低排放标准,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效果持续改进,节能环保技术及配套装备在改进提升中也有新突破;焦化行业安全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发生了本质性变化。

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待解

据中国炼焦行业协会统计,目前全国焦化生产企业有 500 余家,焦炭总产能约6.3亿吨,其中常规焦炉产能5.5亿吨,半焦(兰炭)产能7000万吨(部分电石、铁合金企业自用半焦(兰炭)生产能力未统计在全国焦炭产能中),热回收焦炉产能1000万吨。

统计数据显示,根据焦化行业的产业分布,山西省产能超过1亿吨,河北省、山东省、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产能超过5000万吨。半焦(兰炭)生产主要集中在陕西、内蒙古、宁夏及新疆等地区,热回收焦炉主要在山西、河北等地区。

与此同时,焦化行业焦炉煤气制甲醇总能力达到1400万吨/年左右,焦炉煤气制天然气能力达60多亿立方米/年;煤焦油加工总能力达到2400万吨/年左右;苯加氢精制总能力达到600万吨/年左右,干熄焦处理能力4.41万吨/小时。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认为,我国焦化行业经过近5年的发展,虽然取得了新的进步,但仍存在着一些制约高质量发展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产业集中度较低、布局分散,先进企业和落后企业并存,资源、产品和物流的高效配置仍有挖潜空间。焦化行业仍处在新旧动能的转换过程中,统一开放和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还有待完善;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和规范自律的自觉意识还有待提升。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我国焦炭产能过剩的基本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仍处于供过于求的局面,短期内我国焦化产品市场的供需状况仍将在波动调整中运行。此外,焦化企业与上下游的互利共赢关系还没有真正建立,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还有待改进。而焦化企业人才的合理配置、专业能力和岗位操作能力的提升,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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