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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报告国有资产“家底”,要求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18-10-30]    资讯来源:自然资源报

  10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这是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明确,2017年,全国国有土地面积5.05亿公顷,内水和领海面积38万平方公里,天然气剩余技术可采储量5.5万亿立方米。

  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情况
  建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并开展试点,对各类自然资源所有权统一进行确权登记。
  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制度,对自然资源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建立健全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全国共划定15.5亿亩永久基本农田,进一步落实“藏粮于地”战略。
  完善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全面推进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实行人地挂钩机制,按照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明确“十三五”期间全国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0%的目标,并将任务分解到各省(区、市),实行年度通报。
  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快推进主要门类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完善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制度,防止自然资源资产流失。
  下一步工作安排
  《报告》指出,要建立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客观反映保护成效和运营效益。
  拟订自然资源分类标准,制定全国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的制度和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全国性基础调查和专项调查,摸清底数。
  推动建设统一信息平台和核算监测制度体系,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修改完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和标准,分阶段推进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加快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关键技术研发,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标准,探索将自然资源资产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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