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喀什地区国土资源局授权及各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喀什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对下列采矿权以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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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出让采矿权项目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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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编号 |
项目名称 |
主矿种 |
面积 |
矿山服务年限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增加幅度(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KSCK2016-16 |
喀什市滕浪石料厂浩罕乡5村建筑用砂矿 |
建筑用砂矿 |
0.1664 |
1年1个月 |
3.18 |
0.5 |
1.68 |
矿区拐点坐标、开采标高详见采矿权公开出让资料 |
注:1、竞买人竞买成功后,保证金即刻转抵为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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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及有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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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买申请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银行出具的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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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五年内没有竞买违约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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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买申请人在公告规定的报名申请期限内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代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证件须验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式三份);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原件等材料到喀什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申请手续并获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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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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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报名时间: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月18日18时止;竞买保证金到帐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18时以前,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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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揭牌成交签字仪式时间、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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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年9月29日上午10: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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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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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采矿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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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采矿权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于2016年9月18日前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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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出让矿山现场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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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出让采矿权出让不组织共同现场踏勘,竞买人需到矿区现场踏勘的,与相关县(市)国土资源局联系自行安排前往,费用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