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批准,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1号、2号建筑用砂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采矿权名称 |
采矿权编号 |
地理 位置 |
矿种 |
矿区面积 (km2) |
资源储量 (万立方米)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挂牌截止时间 |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1号建筑用砂矿 |
宁采矿挂字[2016]15号 |
西夏区镇北堡规划采砂区 |
建筑用砂 |
1.1877 |
1363 |
2044.5 |
10 |
800 |
2016年9月8日9时 |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2号建筑用砂矿 |
宁采矿挂字[2016]16号 |
西夏区镇北堡规划采砂区 |
建筑用砂 |
1.1019 |
1452.4 |
2178.6 |
10 |
800 |
2016年9月8日9时30分 |
采矿权挂牌开始时间(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均为2016年8月25日8时;网上申请、交易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9月7日16时30分。
二、竞买人资质条件
竞买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三、确定竞得人和交易保证金的处置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并按要求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以挂牌期限内网上报价最高者确定为竞得人。竞得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抵作出让价款。
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成交通知书》、《成交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竞得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四、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登陆网上交易系统http://pt.nxgtjy.nxgtt.gov.cn查询下载。
五、风险提示
1、因矿产资源开采有不可预见的风险,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的调整不得继续开采的,造成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本次挂牌出让的两宗建筑用砂矿位于个人承包土地范围内,属老矿山的剩余资源。原采矿权人在土地租赁、道路交通、供电设施建设等方面有较大投入。本次拟出让采矿权的价款中,不包括上述方面的相关费用及拟出让矿区范围内已加工出的成品石料。就此,竞得人须与原采矿权人、土地承包人自行协商相关补偿事宜。如竞得人与原采矿权人、土地承包人就上述问题不能达成补偿协议,造成无法开采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
4、矿权投资有风险,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拟设采矿权的现场及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谨慎投资。
六、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买人可向出让人申请预约现场踏勘,也可自行实地勘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