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土地矿业权交易管理办公室 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南郑分局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汉市土矿告[2021]2号)
一、出让人
名称: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南郑分局
场所: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南环路三号(原国土资源局)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汉中市土地矿业权交易管理办公室
场所:汉中市滨江路与南团结街十字路口东北角(汉中市自然资源局二楼211室)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南郑区新集镇阳里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新集镇白马村境内
面积:0.15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
1 | 3661564.12 | 36388175.24 |
2 | 3661538.74 | 36388318.27 |
3 | 3661373.67 | 36388296.24 |
4 | 3661204.49 | 36388095.38 |
5 | 3661131.63 | 36388044.76 |
6 | 3661224.22 | 36387844.71 |
7 | 3661140.96 | 36387791.33 |
8 | 3660944.96 | 36387896.96 |
9 | 3660787.61 | 36387831.18 |
10 | 3660793.69 | 36387632.81 |
11 | 3660951.04 | 36387706.11 |
12 | 3661200.40 | 36387729.12 |
13 | 3661310.86 | 36387804.02 |
14 | 3661251.83 | 36387998.84 |
* | 875 | 970 |
资源储量:286.07万吨
开采标高: 875米至 97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竞得人需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要求进行开发利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南郑分局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要求严格遵照执行
拟出让年限:9年
起始价:326.124万元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具有营利法人资格,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未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异常名录……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其他条件)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1年08月18日—2021年08月31日
地点:汉中市自然资源局209室(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与南团结街十字东北角)。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汉中市自然资源局(211室)领取挂牌文件资料。(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与南团结街十字东北角)。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07月21日—2021年08月17日
申请报名方式:现场递交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竞买申请人在报名申请期限内持《竞买申请书》(原件一份);《竞买承诺书》(原件一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提供查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等材料办理竞买申请手续并获取出让文件等相关资料。即视为对出让公告、出让文件、采矿权现状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完全接受。参加竞买者还须在报名前向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南郑分局缴纳竞买保证金:南郑区新集镇二门村寨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南郑区新集镇阳里沟建筑石料用灰岩保证金人民币:230万元(以转帐方式支付竞买保证金,须2021年8月17日16时以前到帐)后,方可参加竞买。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签订合同定金,合同定金可抵作成交采矿权收益。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其报价高于底价,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即为竞得人;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以报价最高者并高于底价者确定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竞买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当时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权的权利,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品位、储量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一定的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二)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林业、水利、环保、应急、电力、道路及开采竞得的矿山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负责。若因上述事项未能完成导致采矿权许可证不能办理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三)矿业权投资存在不可抗力的风险和政策变化,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及县的产业、环保等政策调整不能开采的,以及其他风险造成无法实施开采的,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四)本次出让的南郑区新集镇阳里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是对原南郑县忍水鸿达石厂矿区范围进行扩界,不符合单独设立采矿权的条件;竞买申请人竞得矿权后,与原开采企业之间的后续问题(指评估项目之外原开采企业矿山前期投资、矿山资产、加工厂资产)处理由竞得人自行解决。 (其他风险提示)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公告时间: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8月17日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其他提出异议的方式)提出。联系方式:丁浩 13892619989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招标成交的,土地矿业权交易管理办公室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拍卖、挂牌成交的,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汉中市土地矿业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本公告在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南郑分局门户网站、汉中市土地矿业权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汉中市土地矿业权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1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