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采矿权出让公告 (和矿采告字〔2021〕6号)
一、出让人
名称:于田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于田县建德路8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于田县兰干乡九号建筑用砂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于田县兰干乡
面积:1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4066526.604 |
27549536.773 |
2 |
4066526.604 |
27550154.810 |
3 |
4065060.629 |
27549657.086 |
4 |
4064776.129 |
27548934.080 |
* |
1547 |
1570 |
资源储量:494.01
开采标高: 1547米至 157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正在编制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正在编制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215.4万元
出让收益率:5%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五年内没有矿业权竞买违约行为;(三)未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1年07月27日—2021年08月25日
网上地址:http://36.107.230.199:8081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网上报名的申请人从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36.107.230.199:8081/)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07月15日—2021年08月11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可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进入“下载中心”查看【土地、矿权--竞买人操作手册】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报名资料。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承诺书;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6.竞买保证金网上缴纳查询(无需上传);7.资料费缴纳凭证; 8.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报名申请日一周内)。 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须提供第5份材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网上报名的竞买人由交易平台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投资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采矿权的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交易过程产生的异议,由交易中心负责予以解释。对出让标的产生的争议,由出让人负责予以解释。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和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4、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竞得人应按《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竞得人应依法依规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需要办理环境保护、土地、林地、草场等相关手续的,应当及时依法办理。
本公告在于田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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