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委托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宁夏回族自治区2宗煤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采矿权名称 |
挂牌编号 |
地理 位置 |
矿种 |
矿区面积 (平方千米) |
资源储量(万吨)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挂牌截止时间 |
宁夏回族自治区红墩子矿区红一煤矿采矿权 |
宁采矿(挂)字[2019]-4号 |
滨河新区 |
煤 |
27.4975 |
38476.00 |
211774.00 |
100.00 |
42355.00 |
2019年03月07日09时05分 |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横城矿区甜水河煤矿采矿权 |
宁采矿(挂)字[2019]-5号 |
灵武市临河镇 |
煤 |
7.5750 |
15632.00 |
93370.00 |
100.00 |
18674.00 |
2019年03月07日09时15分 |
以上各采矿权挂牌开始时间(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均为2019年02月21日08时00分;网上申请、交易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03月06日16时30分。
二、竞买人资质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
2.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三、确定竞得人和交易保证金的处置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并按要求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以挂牌期限内网上报价最高者确定为竞得人。竞得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抵作出让收益。
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成交通知书》、《成交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竞得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四、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交易保证 金交纳截止时登陆网上交易系统http://pt.nxgtjy.nxgtt.gov.cn查询下载。
五、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开采是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因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的调整不得继续开采的,以及因道路交通、供电设施、原采矿人开采出的采矿工作面等因素造成开采无法实施的风险由受让人自行承担,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拟设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
2. 宁采矿(挂)字[2019]-4号煤矿属于宁东煤电联营和煤化工项目的配套资源,其地面设施及地下井巷工程大部分已建成,属未批先建,目前违规建设已全部查处到位。竞得人需与原开发主体协商补偿煤矿及配套项目全部投入。该煤矿生产建设实施的部分批准文件已取得,竞得人存在变更开发主体的风险。
3. 宁采矿(挂)字[2019]-5号煤矿矿区范围大部分位于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围2公里保护地带,竞得人不得在该保护地带建设工业场地、排矸场等生产生活设施,并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煤矿开采不损害自然保护区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
六、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买人在竞得采矿权后,凭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交费票据、营业执照和其他申请资料(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取得采矿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