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独山子区分局对下列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标的项目一览表
编号 |
项目名称 |
矿区拐点坐标 (西安80) |
矿种 |
位置 |
开采标高(米) |
资源量 (万立方米) |
矿区面积(km2)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2018采矿GD01 |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灰渣场Ⅰ号建筑用砂矿1区 |
x y 4909417.32,28577332.404908932.31,28577409.67 4908932.31,28577839.24 4909417.32,28577750.40
|
建筑用砂 |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南环路延伸段以南1.7千米,生活垃圾填埋场以东1.6千米 |
706- 693 |
157.99 |
0.2055 |
8 |
179.11 |
179.11 |
5 |
2018采矿GD02 |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灰渣场Ⅱ号建筑用砂矿1区 |
x y 4909417.32,28577782.404908932.39,28577859.66 4908932.39,28578339.22 4909417.32,28578250.40
|
建筑用砂 |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南环路延伸段以南1.7千米,生活垃圾填埋场以东1.6千米 |
701- 688 |
176.60 |
0.2297 |
9 |
194.11 |
194.11 |
5 |
注:最终成交的采矿范围拐点坐标以与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独山子分局签订出让合同中确定的采矿范围拐点坐标为准。
二、有关要求
(一)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采矿权出让价款。竞得人如不能按时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2‰支付滞纳金,逾期60日仍未缴纳,挂牌人有权收回采矿权。
(二)竞得人需在公示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签署《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承诺书》,并设立基金帐户。
(三)竞得人在办理采矿权登记时,还须按规定办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资料后,持出让合同和采矿权出让价款支付凭证,向挂牌人申请办理采矿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
(四)竞得人在出让矿区范围内进行生产建设时,涉及土地、草场、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事宜,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如未办理完相关手续致使竞得人不能开采的,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五)竞得人在生产过程中,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管理法》有关要求,履行矿产企业义务,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在具体生产过程中,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产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环保等要求,做好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按照“边生产、边治理"的原则,确保矿区地质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实现绿色矿山有关要求。
(六)挂牌结束后,竞得人支付完全部采矿权出让价款,竞买保证金予以退还;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报名、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北京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5日10:00时至2019年1月23日17:30时止。
(二)挂牌竞价时间:2019年1月14日上午10:00时至2019年1月25日17:30时止。
(三)报名及报价地点: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四、竞买保证金等费用的缴纳和处置方式
(一)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书,经资格审查合格,交纳竞买保证金后,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3日17:30时(北京时间),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金额详见《出让标的项目一览表》。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转抵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二)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风险提示
(一)本次出让采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时有误差,其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和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资源勘查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国土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二)竞得人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因不可预见风险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已经了解并全部接受,所形成的风险全部自愿承担。
(四)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涉及的草原、水、电、道路、环保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竞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内报价相同的,则以确认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 仍有2名以上(含2名)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对挂牌标的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二)挂牌出让成交后,当日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日内付清全部采矿权出让收益,在公示期10个工作日后持《挂牌成交确认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克拉玛依市国土资源局独山子分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出让采矿权竞买报价采取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四)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采矿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资料。
(五)本次采矿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