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合矿权交易所
项目信息 | ||||
项目编号 | 2175 | |||
项目名称 | 云南东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0.2029%股权 | |||
项目分类 | 矿业公司股权 | |||
国家/地区 | 中国云南 | |||
矿种 | ||||
项目信息 | 矿区面积 | |||
储量/品位 | ||||
开采方式 | ||||
配套设施 | ||||
其他 | 转让方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标的企业名称:云南东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6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530000753568995Y
经营范围 煤炭、焦炭、洗选加工,高新技术研发及应用;对农业项目、房地产及旅游 业投资;铝锭、铝型材、机电产品、机电零配件、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管理商品)、五金 交电、百货、计算机软件、办公用品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技术咨询及培训(以上涉及专项管理凭许可证经营)。
其他披露事项:
2. 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标的企业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所涉及的担保、债权、债务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产权交易文件等有关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次交易存在投资风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清楚。因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因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3. 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深圳联交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深圳联交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4. 标的股权持有人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大商汇支行,成交后,由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大商汇支行与受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标的股权过户如有产生过户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 本次股权转让,原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原股东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在挂牌期间提交相关材料到联交所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在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6.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股权在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登记过户之日,标的企业损益由受让方按原持有股权比例承担或享有。
7.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于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4)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5)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或交易合同的;(6)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7)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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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程度 | ||||
交易/合作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关键字 | ||||
是否愿意挂牌 | ||||
项目挂牌报价 | 478.94 (万元)人民币 | |||
委托期限 | 自2023-12-15至 2024-01-12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联系人姓名 | 屈经理 | 网址 | ||
联系电话 | 02180179283 | 传真 |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声明:上述项目信息仅供投资人参考,本所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