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合矿权交易所
项目信息 | ||||
项目编号 | 2175 | |||
项目名称 | 龙岩陆家地煤矿有限公司35%股权转让 | |||
项目分类 | 矿业公司股权 | |||
国家/地区 | 中国/福建 | |||
矿种 | ||||
项目信息 | 矿区面积 | |||
储量/品位 | ||||
开采方式 | ||||
配套设施 | ||||
其他 | 铁山镇洋头村委会十一组、龙岩市新罗区铁山镇陈罗村委会、陈山山林管委会及3位村民等主体签订了十一份《地皮租赁协议》或《协议书》或《租赁协议》或《合同书》,向上述主体承租土地。上述标的公司所承租土地不属于标的公司资产,竞买人通过受让标的公司股权,成为标的公司股东无法获取上述土地相关权益。竞买人需通过尽职调查全面充分了解上述租赁合同、协议所涉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限、面积、应付租金、履行情况等相关情况。
(5)股东福建省红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代表已就《龙岩陆家地煤矿有限公司经营总承包合同》《龙岩陆家地煤矿有限公司内罗桥西井田煤炭资源开发承包合同》对标的公司原承包方——福建龙岩大豪酒店有限公司提起承包金纠纷民事诉讼,案件经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2022)闽0802民初10158号《民事判决书》、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2023)闽08民终15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福建龙岩大豪酒店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2023年9月11日)起三十日内向龙岩陆家地煤矿有限公司支付承包26807812.5元,并支付该款从2022年11月2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日万分之四计算的违约金。现该案终审判决驳回福建龙岩大豪酒店有限公司上诉请求,根据《龙岩陆家地煤矿有限公司经营总承包合同》《龙岩陆家地煤矿有限公司内罗桥西井田煤炭资源开发承包合同》及福建省红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标的公司股东——福建龙岩大豪酒店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一力清洗剂制品厂、龙岩市潜琦矿山设备有限公司及标的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签署的《确认书》及2023年3月13日签署的《同意书》相关约定,涉诉承包金26807812.5元及从2022年11月2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日万分之四计算的违约金为福建省红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标的公司原股东投资标的公司应获得的收益,不属于标的公司所有,福建省红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向标的公司索取。
(6)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公司职工安置问题,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7)因根据《龙岩陆家地煤矿有限公司经营总承包合同》《龙岩陆家地煤矿有限公司内罗桥西井田煤炭资源开发承包合同》,自2003年8月10日起标的公司由股东——福建龙岩大豪酒店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其他股东未实际参与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对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亦无法充分全面知悉,故本公告披露的风险及重大事项无法穷尽标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以标的公司为主体的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借贷、与关联方交易等其他重大事项及风险,竞买人需通过向福建龙岩大豪酒店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等措施自行充分评估判断上述重大事项及风险。
(8)转让标的公司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若在尽调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转让方、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亦不作任何保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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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程度 | ||||
交易/合作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关键字 | ||||
是否愿意挂牌 | ||||
项目挂牌报价 | 17846.47 (万元)人民币 | |||
委托期限 | 自2023-10-26至 2023-11-22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联系人姓名 | 屈经理 | 网址 | ||
联系电话 | 02180179283 | 传真 |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声明:上述项目信息仅供投资人参考,本所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